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国际货运代理 >> 正文
货运代理考前辅导:货代企业怎样纳税
发布时间:2013/7/9 21:39:4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货代企业怎样纳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贵司从事的代理业属服务业,适用营业收入5%的营业税率;2.营业税的缴纳方法,“条例”第12、13条已有明确规定;3.如“陆运、空运或国际快件”属运输业,则适用3%的营业税率;如为“陆运、空运或国际快件”提供代理服务,则依旧适用5%的营业税率;4.关于收取“差价”的做法,可能导致被解释为不是“代理服务”。
    有关条款: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三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税率:3%;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税率:5%。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