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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解析(17)
发布时间:2013/8/19 22:24:5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Z301036 掌握知识产权制度

  一、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建筑法》第4条规定:“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征:

  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例如,图书作者的署名权即是人身权,而获得稿费报酬的权利即是财产权。

  2.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在这一点上,知识产权与物权相同,与债权不同。

  3.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有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一国的知识产权要获得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按互惠原则办理。

  4.时间性

  通常情况下,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例如,着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以及专利权都受到保护期的限制。但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并不是绝对的。例如,着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商标权可通过续展依法延长保护期;商业秘密则没有时间限制。

  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种类有许多种。其中相对比较常见的主要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四种。

  [重点解析]

  这四个特征曾经出现在试题之中。由于教材并没有对其展开论述,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自己去深度挖掘,只要能做到将这四个标题性特征记住并理解就可以了。

  二、着作权

  着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着作权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以下简称《着作权法》)的调整。

  (一)着作权的保护对象

  [重点解析]

  此部分内容只需要作一般性掌握即可。

  (二)着作权的内容

  [重点解析]

  此部分内容能做到理解了就可以。

  (三)着作权的归属

  [重点解析]

  第一类职务作品与第二类职务作品的内容首次出现在教材中,值得重视。对于这个知识点需要掌握:

  1.两者的区别:其区别就在于是否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

  2.着作权的归属。

  委托作品的着作权的归属也需要引起注意,尤其是书中所举的例子。

  (四)着作权的侵权及保护

  [重点解析]

  对于着作权的侵权行为,能够做到理解即可。[NextPage]

  三、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权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发明人或设计人

  [重点解析]

  1.需要掌握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必要条件: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专利的权属。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掌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归属。

  3.受让人

  受让人是指依法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而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着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重点解析]

  专利权的客体曾经出现在试题之中,我们就不能轻视。这里我们需要掌握:

  1.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至于其具体的含义以及如何申请等都不需考虑。

  2.此处的数据需要掌握。

  (三)专利权的侵权及保护

  根据《着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假冒他人专利;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

  (4)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

  发生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重点解析]

  此处一般性理解一下即可,不需要记忆。

  四、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续展注册。注册商标可以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重点解析]

  1.数据需要掌握。

  2.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理解即可,不需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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