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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强化练习-单项选择题1
发布时间:2013/8/21 23:32:3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2011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2.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3.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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