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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总论(1)
发布时间:2014/10/9 10:40:08 来源:城市总裁吧 编辑:jeov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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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6)公法和私法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根据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大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发生经济纠纷,除诉讼外,还可以通过仲裁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

  【例题1】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答案A

  【例题2】 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 )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规 B、民商法 C、宪法 D、刑法 答案:BCD

  六、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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