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物一般都从少量(<100ml)、低浓度(8%)、持续滴注8-12h开始,然后根据患者耐受程度逐日增加容量、浓度与滴入时间。下列情况不宜采用肠内营养:
1、年龄小于3个月的婴儿。
2、麻痹性或机械性肠梗阻。
3、腹腔内严重感染。
4、小肠大部切除的患者术后应给予全胃肠外营养(TPN)支持4-6周,再逐渐给予要素膳。
5、喂养管远端有功能的小肠少于100cm的肠瘘患者,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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