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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名师点睛:经营者集中
发布时间:2014/9/18 16:54:46 来源:城市总裁吧 编辑:jeovani

  1.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2.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

  (1)事先申报制度。

  (2)申报标准(目前尚无标准,略)。

  (3)申报的例外。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除外规定主要涉及两种情况:一是已经形成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二是受同一经营者控制的经营者集中。(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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