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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广州初级会计师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9 23:15:27 来源:www.ceoba.com 编辑:城市总裁吧

  内容摘要: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广州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3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11月18日—30日;考试时间5月14日至18日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财会[2015]30号)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43号)规定,2016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批次由电脑系统随机安排。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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