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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校本部)
发布时间:2015/4/21 17:13:1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长办、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医学部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教务长办牵头,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医学部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2、教务部、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拟定相关规则及要求,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协调各院系统筹安排推免工作。

    3、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院系的推荐及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的推荐和选拔办法,并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5人或5人以上组成,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主任担任组长,由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班/年级主任作为成员参加。

    4、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专业成立若干5人或5人以上的专家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与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www.ceoba.com://yz.chsi.#.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此外,申请者还须按照我校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网址:www.ceoba.com://grs.pku.edu.cn/zsxx/sszs/tjms/)。

    四、外语要求

    学校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不做统一规定,各院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提出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本科阶段一外为英语的申请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IELTS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对于一外为非英语语种、或外语专业毕业的同学,不要求提交此项。如大学以前学习语种不是英语而一外是英语,一般应达到本校本科毕业的外语要求。

    五、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选拔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其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选拔办法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六、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3、2014年10月25日前,院系在网上公示待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予以及时答复。

    七、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mss@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www.ceoba.com://grs.pku.edu.cn/zsxx/dtxx/35835.htm)。

    九、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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