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业务》讲义第十章(5)
发布时间:2015/4/26 10:20:1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jim
(六) 结社权:
旅游者依法享有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社会团体,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
(七) 获得相关知识权:
旅游者在购买旅游服务产品和接受旅游服务中,享有获得与旅游有关的消费知识的权利;享有旅游者合法权益受保护的权利。(获得相关知识权是知情权的延伸,也是自主选择权的前提条件)。
(八)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1. 概念: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和享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2. 内容:①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②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 保障:
①在旅游活动中,旅游经营者和导游人员不得侮辱、诽谤旅游者,不得无端猜疑、强行搜查旅游者的身体及随身携带物品,不得侵害旅游者的人身自由权。②在旅游活动中,旅游经营者和导游人员不得贬低旅游者的人格,导游人员不得对有经济实力的旅游者服务周到,对其他人则冷漠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