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考研硕士 >> 考研 >> 正文
2016考研政治: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和体系
发布时间:2015/4/29 9:32:0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本章是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不仅直接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而且为第八章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奠定基础,因此,本章无论是理论地位还是考试地位都十分重要。这部分是考研政治法律基础的核心知识点,2016考研的学生应深刻领会这部分内容,并加以综合运用。

2016考研政治

  2016考研政治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与本质
  1.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第三,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七个法律部门和四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
  (1)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四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学习本章,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复习这一部分时,尤其要注意从宏观层面上领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以往真题中,本章命制的考点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分析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