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补报名公告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40号)精神,西安市教育局于2015年1月8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ceoba.com.xaks.#.cn)、西安市教育局(www.ceoba.com.xaedu.gov.cn)官方网站发布《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并于1月21日-24日组织了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仍有部分考生没有报名,考虑到本次考试是教师资格省考的最后一次补考,为最大限度地方便西安考生参加考试,经研究并请示省教育厅同意,西安市教育局决定再组织一次补报。现就补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按照《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执行。
二、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日。
三、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3月3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和报名,一些社会机构组织的考前辅导班、保过班均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自我保护。
2.请考生仔细阅读《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体检、专业技能考试、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通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陆续发布。
西安市教育局
2015年2月13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5年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报名时间为1月20日-2月1日。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政策宣传。2015年1月1日至1月20日,各市(区)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及时了解“省考”制度及清考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各市(区)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各地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韩城市考生的报名与考试工作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成绩公布。本次清考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考点由各市(区)确定,具体考试安排及准考证制作见附件1。各市(区)应于2月10日前将参加教师资格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见附件2)、考点设置、考场编排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核发准考证。4月中旬起,各认定机构和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ceoba.com://www.ceoba.com.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各市(区)应在春秋两季分别组织一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方案由各地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发布信息,相关材料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体检标准及各地咨询电话见附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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