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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开平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5/7/18 22:10:2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根据“2015广东开平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4月8日至30日”可知:2015年开平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如下:
  考试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5.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6.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7. 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现场审查报名。
  2015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开通时间是2015年4月8日至30日,现就考试报名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www.ceoba.com://kzp.mof.gov.cn/ )或“会计行业管理网”(www.ceoba.com.acc.gov.cn ),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市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不能通过”广东省直“端口报名),并请于考试开始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2015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
  2015年9月12日至9月13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开平市财政局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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