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相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5年度我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准确、真实、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核实行考前初审和考试合格后办证复审。
2、新考生需携带本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附件)、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其中,报考“相应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已取得专业的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到州职改办和州人事考试院(州人社局314)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3、老考生只需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缴费,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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