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7/6 13:45:2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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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工学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艺术学 |
校本部 |
软件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 |
2.5 |
工学 |
校本部 |
通信工程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 |
2.5 |
工学 |
校本部 |
文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 |
专升本 |
业余、函授 |
2.5 |
文学 |
校本部、阿克苏、奎屯、伊犁 |
汉语言 |
民语言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文学 |
阿克苏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专科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代码:10755
科类 |
专业名称 |
语种 |
层次 |
形式 |
学制 |
授课地点 |
文史类 |
法律事务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鄯善 |
法律事务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鄯善、阿克苏 |
汉语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阿克苏 |
社会工作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阿克苏、巴州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北校区 |
理工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奎屯、巴州、哈密、阿克苏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国土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伊犁、阿克苏、奎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喀什、伊犁 |
建筑工程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阿克苏、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煤矿开采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 |
水文与水资源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应用化工技术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文理兼 |
财务信息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阿克苏 |
工程造价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奎屯、伊犁、阿克苏、喀什 |
工程造价 |
民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喀什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校本部 |
经济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伊犁、阿克苏、奎屯 |
人力资源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业余、函授 |
2.5 |
校本部、校北校区、巴州、喀什、奎屯、、伊犁、 |
市场营销 |
汉语言 |
专科 |
函授 |
2.5 |
巴州、伊犁、奎屯 |
行政管理 |
汉语言 |
专科 |
业余、函授 |
2.5 |
校本部、校北校区、阿克苏、巴州、喀什、伊犁 |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
考生须知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升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需提供相应学力证明。
2.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报考本、专科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参加成人高考。
4. 成人高考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学力证明。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形式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报名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
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报名文件为准。
二、考试
(一)各考区考点设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均可就近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三)考试科目
1.专升本
科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文史类 |
政治 |
大学语文 |
英语(基础汉语) |
理工类 |
高等数学(二) |
法学类 |
民法 |
经管类 |
高等数学(二) |
2.高升专
科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文科 |
语文 |
数学(文) |
外语(汉语) |
理科 |
数学(理) |
(四)考试时间:10月下旬双休日
三、录取
新生录取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四、学历
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后,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专升本的学员获得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学位,经新疆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查,合格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五、录取中的主要照顾政策
详细的照顾政策以当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成人招生文件为准。
六、成人学费收取标准:(单位:元)
新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及各地函授站联系方式
一、新疆大学伊犁州经贸培训中心函授站(伊宁市)
电话:0999-8097189、8020904
联系人:任永松
二、新疆大学巴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函授站(库尔勒市)
电话:0996-2091334、2093662
联系人:吕国荣 徐红军
三、新疆大学伊犁州乡镇企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函授站(奎屯市)
电话:0992-3223532、3219088、3219090
联系人:赵锐军
四、新疆大学和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函授站(和田市)
电话:0903-2516890、6886890
联系人:吐拉江
五、新疆大学鄯善县农广校函授站(鄯善县)
电话:0995-8381505、8381536
联系人:热西丹 钱存新
六、新疆大学喀什财贸学校函授站(喀什市)
电话:0998-2511296、6458309、6458318
联系人:陈满江 阿迪里江 徐静
七、新疆大学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阿克苏)
电话:13709979222
联系人:阿米娜
八、新疆大学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函授站(哈密市)
电话:13999680111
联系人:张华
招生咨询: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招办:0991-8586656
0991-8582502(业余)
0991-8582273(函授)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www.ceoba.com://cee.xju.edu.cn
新疆大学微信公众号:新疆大学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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