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10月17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 10月18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及教材由考生直接到中华考试书店www.ceoba.com://book.examw.#/fdcjc/14180/进行购买,联系电话:4000-525-585,在线客服咨询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3.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更好的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服务。2015年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2016年开始再报考同类别和同级别专业的考试将取消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只需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即可,具体详情以当年的报考文件为准。为适合上述工作转变,从2015年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好所有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确保信息完整、手续完备,以备责任倒查和存档备案。
七、网校培训
总裁吧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网校课程逐章逐节,详细讲解教材中的各个知识点,挑选各章节经典练习题进行试题演练,重点内容考前冲刺讲解、课堂练习检测,演练并详细讲解高质量的模拟题,1V1直播教室,与老师互动答疑,分析考试陷阱和得分技巧,确保考场发挥,现在购买制度与政策、理论与方法、经营与管理、案例与分析,可免费赠送2014年同科目课程。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快速联系通道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2015年7月7 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 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6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附件2、报考条件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
中专 |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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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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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 |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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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双学士、研究生班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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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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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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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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