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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事考试网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5/8/17 18:50:4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内容摘要:福建人事考试网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11月14日、15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0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3号)文件精神,现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将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4日(星期六)
  上午 8:30 —11:00 经济法
  下午 1:00 — 3:30 财务会计
  下午 4:30 — 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1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 —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 — 5:00 资产评估
  二、 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2、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3、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考试的,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三、 考前报名确认工作及退费操作流程
  1、确认登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尽快将考试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并联系2014年本考区已报名考生,确认其是否参加此次考试并做好登记工作。
  2、退费登记。对放弃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进行退报名费登记(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考生应将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备注:本人自愿放弃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申请退还报名费。复印材料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
  3、汇总上报。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落实本考区报考情况后,请于8月28日前将相关数据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验,于9月28日前予以退款,请考生注意查收相关登记的银行帐户信息。
  四、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417室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室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政府1号楼156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明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

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8楼838室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6楼)

0593-207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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