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
2015年9月15日至9月24日(每周二、周三、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领取资格证书时须提供附件1中合格人员姓名及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四)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资格证书上。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附件1: 《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件4:《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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