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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薪未果杀死老板女儿一审被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0/12/26 11:35:01 来源:南方网 编辑:

  30岁的湖南男子孙双新为了两年前的100多元工资纠纷,杀死鞋厂老板的女儿韩婷婷(化名)。而律师说,孙双新在江门鹤山市工作多年,头部被车撞过,腿被狗咬过,如今杀人竟是为100多元糊涂工资账,一定是有精神病。但由于鉴定结论不支持,孙双新日前被法院判处死刑。

  祸起100多元工资争议

  血案今年4月12日9时发生在韩婷婷的办公室。一旁的同事发觉,急忙喊孙双新停手,孙双新挥舞起杀猪刀,没有人敢上前。五六分钟后,整个办公室血迹斑斑,孙双新持刀冲出,准备去砍第二个人。

  遇害身亡的韩婷婷在两天前,就因为担心,曾对丈夫提起遭到了孙双新恐吓。孙双新多年前从家乡湖南宁远来到鹤山市沙坪镇打工,2008年3月,进入韩婷婷父亲开办的一家鞋厂。孙双新在这家鞋厂工作不过一个月就被解雇,离职结算时,孙双新认为韩婷婷乱扣了他100多元工资,两人不欢而散。

  喝饮料壮胆 讨要不成就杀人

  去年5月,韩婷婷家开的鞋厂经营不善倒闭,她成了沙坪镇某一鞋厂的文员。今年4月10日,孙双新也来到这家鞋厂找工作,再遇韩婷婷。孙双新没有忘记两年前的100多元,立即讨要。韩婷婷拒绝,孙双新当即恐吓“你不给,是否想死”,韩婷婷就回答“你死啦”。

  4月12日晚,孙双新告诉自己,再给韩婷婷一次机会,不还100元就杀了她。随后,孙双新到厂里找韩婷婷,临走时带上了两年前在家乡买的杀猪刀。他用纸皮做个刀套,将杀猪刀用绳子栓在灰色西裤的裤腰上。路上,他买了两罐饮料喝,目的是使自己更有力量。

  在韩婷婷办公室争吵十多分钟后,孙双新将其杀死,逃跑时冲进附近另一家鞋厂,准备杀死与其有矛盾的一名广西工友。在这家鞋厂三楼楼梯,两名工友将他制服,交给赶来的警察。

  江门中院一审认为,孙双新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提前预谋杀人并准备了杀人工具,主观恶性极深;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法庭上推卸责任,没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应判处孙双新死刑。

  孙双新杀人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目前尚无进一步消息。

  庭审聚焦

  律师疑行凶者有精神障碍

  因为100多元工资纠纷而恶意杀人,这让孙双新的指定辩护律师李宝强颇为费解。李宝强注意到孙双新语言表达能力很差,又了解到孙双新曾被车辆撞伤头部,又被狗咬,这都让李宝强怀疑孙双新是否存在精神障碍。

  首次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认为,孙双新暂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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