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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考
102
04026
设计美学
3
选考
笔试
广东省统考
103
10419
设计调查
6
选考
实践
学校考核
104
10420
装饰表现
5
选考
实践
201
04317
素描
4
加考
实践
202
04315
色彩
5
加考
实践
203
10177
设计基础
6
加考
笔试
广东省统考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2学分或71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平面艺术设计”方向58学分,选考课4门28学分,加考课3门15学分。
说明:1、选考课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2、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漫、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艺术设计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3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